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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单位离职不同意

 09-07 10:48  悬赏 0  发布者:小鱼0720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青岛 回答:(4)
你好 我跳槽一家新单位,并于8月1日递交辞职报告,领导不同意,但是8月20日领导找我谈话说我可以走了,去新单位报告,但是手续不给办理,说给我保留职位,要是哪天新单位不适应再回来。
现在的麻烦是新单位未签合同签只发临时工资,我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走劳动仲裁对我有利吗
问题补充:
因为我不满1个月就走人了,又没保留领导让我走的录音,到时候领导不承认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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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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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09月07日 10时49分
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劳动关系
追问:

单位注册地在胶州,上班地址在青岛分公司,在高新区,应该到哪里申请仲裁呢

回答:

到实际用工地申请,高新区应该是在城阳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07 10:52
你好这是可以走仲裁的,这个不会对你不利的
追问:

可是我不满1个月就走人了,又没保留领导让我走的录音,到时候领导不承认怎么办呢?谢谢!!!

回复时间: 2013-09-07 11:01
最好协商解除,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
追问:

多次协商领导都不同意,希望我留下,但是我去意已决,且我单位注册地在胶州,上班地址在青岛分公司,在高新区,应该到哪里申请仲裁呢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377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9-07 12:04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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