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资信调查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刘哲  
该问题已关闭

宅基地无偿赠与问题

广西-河池 09-08 01:04  悬赏 0  发布者:小韦妹妹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父母有一宅基地,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类型为行政划拨,该宗地在当地司法公证处已经办理该土地无偿赠与亲生女儿的公证。该宗地已经在物价评估部门评估(20万元)。我去国土局把土地证改为我的名字时,国土局办公人员说要交100%的土地转让费。请问是否合理,到底应该交哪些税费,比例是多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08 09:05
详询土地部门
回复时间: 2013-09-09 09:32
合理,因为这块地还未有交土地出让金。具体的税收问题你最好去咨询一下税务机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北京西城区
浙江杭州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北京海淀区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安徽合肥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6774
湖北 襄阳
人气:43892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7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