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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债务无法偿还

北京-东城区 09-08 01:12  悬赏 0  发布者:Salyr 给我留言  回答:(9)
两年前,甲受乙怂恿,开始做起高利民间借贷,现总计借来净千万全权交与乙使用,(甲身边只有乙提供的一张约一半数额的借条,且还款日已过期,但甲未收到具体钱财,继续交由乙投入借贷)现乙失踪,生死不明,钱财去向不知,那些借钱的人来向甲要钱(当时甲没有写借据,只网上交易),
甲已完全无力偿还,现已应要求签下大部分债务的借据,并已报案。甲是否应全权负责还款,是否应签下借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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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08 06:19
欠债还钱的道理谁都应该懂得。
回复时间: 2013-09-08 07:34
借款纠纷的,甲方有还款义务
回复时间: 2013-09-08 07:40
自己借的,又是自己签的借据,需要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9-08 08:26
甲方有还款义务的。
回复时间: 2013-09-08 09:19
甲承担还款责任后,再向乙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9-08 09:51
甲方有还款义务
回复时间: 2013-09-08 09:58
你好,甲有还款的义务。
回复时间: 2013-09-08 10:30
您好,甲方有还款义务
回复时间: 2013-09-08 22:39
甲负有还款义务,既与第三人借款,又签下借条,承担还款责任后,可起诉乙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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