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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终止

 09-08 08:38  悬赏 0  发布者:hzhzhq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福州 回答:(5)
律师您好,请问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合同,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如不提前告知是否双方默认续签?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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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9月08日 08时47分
法律没有此规定。你们在合同中如果有此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追问:

乐律师你好,谢谢您的回复。我想再问一下,我如果不想续签了,怎么做好?是否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书面还是口头?是否一定需要对方的收到签字?谢谢!

回答: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08 08:46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到期后需要另行签订合同
回复时间: 2013-09-08 09:07
您好!法律中并没有这样的规定。
回复时间: 2013-09-08 09:08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到期后需要另行签订合同
回复时间: 2013-09-09 10:52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再续签的,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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