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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样划分事故责任

四川-遂宁 09-08 11:27  悬赏 0  发布者:寻求榜助 给我留言  回答:(6)
朱某于事故当日驾驶两轮机动车行驶至省道蓬乐路段,与当时停放在该道路上的袁谋的两轮机动车发生擦挂,致使朱某重伤死亡。事发当时,袁某将车停放在该靠近道路的黄色分道线四分之一处打电话,既未开灯,也无任何警示标志,导致朱某措手不及与袁某的车尾相撞重伤而亡。请问该交通事故的责任应该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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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08 12:06
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
回复时间: 2013-09-08 14:52
你好,具体事故责任需要由交警部门划分。
回复时间: 2013-09-08 11:34
一、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证据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二、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向作出认定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追问:

交警就是让我们先咨询律师,我想了解的是这个事件该怎么该怎么划分事故责任。

回答:

根据现场图而定。

回复时间: 2013-09-08 12:14
你好,报交警,交警划分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9-08 12:34
责任由交警认定。建议在律师指导下依法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9-14 21:01
你好,划分处理交通事故划分事故责任市交管部门的事。交警说咨询律师来划分责任这个简直贻笑大方。是要邀请律师分享行政执法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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