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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赡养问题

 01-29 10:30  悬赏 25  发布者:iceice……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四川 回答:(3)
希望懂法律的人帮我解答下以下问题,帮长辈咨询. 
老人(女)有五个孩子,三个女儿,两个儿子. 

问题一:老人58岁的时候被五女儿接去家里,理由是五女儿生了两个儿子,需要老人照顾.之后老人帮忙照顾五女儿家的儿子,并且在她家做饭料理家务,甚至照顾五女儿丈夫的父亲饮食.共计时间15年.现在老人73岁,五女儿把她推出家里,让大家赡养.并对过去15在她家的情况五女儿称为是她独自赡养.我想问,法律有无规定,这种情况属赡养还是付出劳动? 

问题二:因为大女儿从小由父亲的妈妈抚养,7岁时因故在家中生活六年,之后由父亲的妹妹接去生活,请问,老大应付有多大的赡养责任?
问题补充:
附加一个问题:就五女儿的说法,过去的15年,其它子女是否要事后分担生活费?
赡养义务与儿女自身经济能力有无关系?(PS:五女儿家比较富裕,大女儿已经退休,靠退休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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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3939积分
回复时间:2009年01月29日 11时00分
1、属于帮助。
2、赡养义务都是一样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各位律师的解答,非常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1-29 10:55
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回复时间: 2009-01-29 17:04
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应当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少分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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