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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体变更员工怎么赔偿

广东-深圳 09-10 11:47  悬赏 0  发布者:masami…… 给我留言  回答:(8)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公司主体变更员工怎么赔偿的问题。
我目前任职的公司是一家外企在深圳的代表处,公司法人代表因业务开展需要另外注册了一家一样公司名字的内资商贸公司。法人代表不变。现公司法人想让所有外企代表处的员工都转到此内贸公司名下,没有赔偿,请问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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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10 11:49
您好,如果协商,双方同意是可以的,但应当注明之前的工龄继续有效,相关义务由新的公司承担。
要不就干脆与原公司了结劳动合同,给予补偿,然后再签订新的合同。

员工也有拒绝的权利
回复时间: 2013-09-10 11:51
不合理,应当给予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9-10 11:53
你好,是关联公司,可以转移是合理的。
回复时间: 2013-09-10 11:56
可以要求工龄补偿 
不补偿 保留工龄也是可行的
公司要不同意 就劳动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3-09-10 12:07
工龄继续保留,权利义务关系由新公司继承也可以,但是员工不同意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获得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3-09-10 12:10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主体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实施,因此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9-10 16:27
你所说的外企是国外企业还是外资投资的国内企业
回复时间: 2013-09-10 20:19
一、两种做法:一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二是要求工龄连续计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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