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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失问题

河北-石家庄 09-10 15:05  悬赏 5  发布者:a11sd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的身份证在2012年2月23号在火车站丢的,24号就叫家人在当地派出所补办,当时没想太多就没挂失,现在有点担心了,不用挂失吗,如果别人用我丢的那张身份证进行不法活动,那我怎样证明不是我本人所为?我又没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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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10 15:10
现在挂失啊,你当时就补办了身份证,既然补办肯定是遗失了,如果对方在你补办日期之后用你遗失的身份证办理事务,不就说明不是你本人所为吗。
回复时间: 2013-09-10 15:25
建议及时挂失吧。
回复时间: 2013-09-11 11:14
补办记录就可以证明你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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