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哪里可以告状!信访也做了,还是没效果。

江西-抚州 09-12 12:32  悬赏 0  发布者:xiexia…… 给我留言  回答:(1)
2013年9月2日,本人于张鸣(化名)发生纠纷,在就纠纷过程中张鸣用刀将本人左脚砍伤,经鉴定,本人的伤口为左胫中段外皮肤斜形窗口,长13.5厘米,创缘整齐,右拇指内侧皮肤见纵形创口,长3.5厘米,创缘整齐,已达到“轻伤乙级”的伤情标准。案发后,当地派出所主张调节,但在各方努力下,调解均未达成协议,且张鸣太多强硬,拒不赔偿。鉴于此情况,遂于2013年9月7日书面向派出所提出请求,要求以故意伤害罪立案,并追究张鸣刑事责任。当时派出所的相关人员口头答应马上立案并捉张鸣归案,可至第二天,家人到派出所询问案件进展情况时,派出所不知为何不捉人又不正式立案,不给家人一个明确答复。,,,说白了,张鸣是派出所有熟人,所以案件才一拖再拖没法立案。所以想得到帮助,此状不告,世不罢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12 12:34
你好,请向检察院申请立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云南昆明
广东广州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3452
山东 菏泽
人气:21077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20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