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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农民工亡赔偿标准

广东 09-13 05:32  悬赏 0  发布者:彭隆波 给我留言  回答:(7)
死者五十岁,无父母子女,有二个哥哥,该怎么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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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13 06:03
协商不成,尽快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9-13 07:08
职工因工死亡:
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死亡职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当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回复时间: 2013-09-13 07:09
一、工亡理赔的大致流程:收集好在用人单位上班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卡、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证人证言后申请工伤认定,再主张工亡保险待遇。
  二、大额工亡赔偿费用: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4565×20=491300元
  2.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交通费
 
    三、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回复时间: 2013-09-13 07:38
具体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恤金等
回复时间: 2013-09-13 09:15
协商不成,尽快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9-13 10:17
赔偿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慰金(如需要)等。
回复时间: 2013-09-13 18:05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所有的费用,如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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