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河北-廊坊 09-13 22:55  悬赏 0  发布者:lianzh…… 给我留言  回答:(1)
今日看了一商铺,觉得位置很不错,于是定下来,再中介处付给房东五万元定金。
当时中介带我去看房的时候说的是此门面再租,并且是三个门面中间的那个,并没有说是多少门牌号,故而我也没有注意门牌号。
和房东签订了买卖合同后我又独自再一次前往门面处,发现中介给我指的门面是16号,而合同上的门面号是18号,明显18号的门面比我看的16号门面小多了,我当然拒绝购买。
想到我与房东已经签订了买卖合同,请问我能否要回这五万元的定金。

我与房东并没有共同到门面去确认门牌号。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14 09:37
您需要搜集对方欺诈的证据,否则,无法要回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追问:

不知道与中介双方的电话录音算不算证据呢?当时去看房的时候有人证我根本就没看过旁边18号的小门面,只看了16号大门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金华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广东茂名
四川成都
广东广州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金华
人气:222818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893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7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