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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合同纠纷

湖北-武汉 09-15 14:57  悬赏 0  发布者:master……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方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卖方的是购房合同,上面写的是卖方的名字,没有办房产证和土地证。买卖双方已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且已走过以下几个环节:交付购房订金,替卖方还清购房贷款,交付中介费用和办理房产证以及各种手续费用。在办证过户时,卖方以女儿继承为理由,不能继续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请问我们买卖双方在中介机构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吗?卖方这种行为算单方毁约吗?我们能申请仲裁机构裁决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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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15 15:31
可以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9-15 15:36
你好!对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后,该合同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对方不得以其他人要继承为由拒绝履行合同,否则就是典型的违约行为,你方有权要求对方继承履行合同。如果执意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其他已经缴纳的费用一并返还给你。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有履行合同的条件,你方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继承履行合同。
回复时间: 2013-09-15 16:34
可以仲裁解决,欢迎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9-15 16:39
可以申请仲裁,对方应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回复时间: 2013-09-15 19:25
如果对方是有权利卖房的,则不能以女儿继承为理由不履行合同。你可按合同约定来仲裁或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9-15 23:06
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9-15 23:20
可以申请仲裁,对方应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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