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刑事辩护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朱建宇  吴健弘  申维丰  陈宇  
该问题已关闭

他们的主体身份依然是准国家工作人员吗

浙江-台州 09-17 19:53  悬赏 20  发布者:t3t411…… 给我留言  回答:(1)
某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各县(市)经营同类商品的国有企业改制而成的大、中型国有控股公司。企业改制后,原各县(市)国有企业领导,大多数被集团公司聘任为各县(市)分公司领导(不具有法人资格)。前些时,因销售某商品,部分分公司经理或经办人收受经销商的推销费被以受贿罪指控。对此2003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明确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原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和股份有限公司新任命的人员中,除代表国有投资主体行使监督、管理职权的人外,不以国家工作人员论。”那么这些分公司经理或经办人既没有监管国有资产职责,也不代表国家履行公务,却被以国家工作人员惩处。为此,特敬请对刑律造诣较深的律师为我释疑,不胜感激!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21 21:11
为了能给您提供实质性的帮助,建议来所当面咨询刑事专业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广东东莞
广东深圳
河北石家庄
广东广州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242
山东 菏泽
人气:210175
福建 厦门
人气:123237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041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8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