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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营运走私烟要怎么处理

福建-厦门 09-17 21:25  悬赏 0  发布者:xm_che……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亲戚是开长途客运的,由于帮别人从广东载了几箱烟回福建,被警察查收烟不知道是走私的还是逃税的中华正烟,不是假烟,烟的金额达到5万3左右,当天晚上录完口供取保候审回家了,但是亲戚小学没毕业,不懂法律以为出来就没事了,昨天被叫去签了什么字,说被转成刑事责任,要上法庭的,现在不知道要怎么办,不知道法院会怎么处理,严不严重!要怎么办才能没事。求知情人士帮忙回答一下,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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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18 16:09
你好,近日刚代理一个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案件,也是倒腾卷烟的。
如果您愿意,可以联系我。
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五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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