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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问题

河北-廊坊 09-18 16:21  悬赏 0  发布者:tao851……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姥爷有一处房产,他有三个子女,其中一个舅舅年轻的时候得病死了,留下一个儿子,但是第二年就随他妈妈改嫁,户口也迁走了,多年来一直不联系,老人去世时也不曾来过,现在突然回来要分房产,说要代我死去的舅舅继承那部分遗产。我姥爷去世时也没留下遗嘱。请问他应该继承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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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9-19 09:27
继承份额: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继承方式:继承之间无争议的,联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过户;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过户。
回复时间: 2013-09-18 16:36
你好,有权继承你舅舅的份额。。。
请采纳。。。。
追问:

谢谢律师,那请问,由于没有尽赡养义务,是不是继承的份额就小一些?

回答:

可以的,可以适当少分。。。。
以上回复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3-09-18 16:40
你好:有代位继承权
追问:

谢谢律师,那请问,由于没有尽赡养义务,是不是继承的份额就小一些?

回复时间: 2013-09-18 20:06
对方可以代位继承,由于对方没有尽赡养义务,可以不分或少分。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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