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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胜诉吗?

 09-19 08:27  悬赏 5  发布者:clq641……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台州 回答:(1)
请各位大律师,帮我仔细分析下面的起诉状,法院能不能判决C归还借款?谢谢。

民事起诉状
原告:A。
被告:B,女,因集资诈骗判处无期徒刑。
被告:C,男。
请求事项
一、依法判决被告B和C共同归还给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柒拾万元(700000元)。
二、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负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A与被告C系亲戚关系。2010年至2011年,被告B和C因投资经营需要,分别于2010年4月2号(款项50万元转账到给B),2010年10月20日,2011年2月(现金共20万元交给C)共向原告借款人民币70万元,并于2011年4月2日,由被告B重新出具借条一份,B在右下角借款人处签名, C在借条左下角(借款人下面,借款日期前)的空白处签了名(没有标注身份),约定月利息为2%,借期一年。
原告的所有借款,每月利息按2%计算,一直在被告C处领取至2011年10底,之后原告多次向两被告催讨本金和利息无果,原告实出无奈,于2012年9月28日向法院起诉要求两被告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由于被告B涉嫌集资诈骗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院随将原告的起诉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驳回起诉裁定。裁定书明确写明:“本借款侦查机关认为不构成刑事犯罪,或刑事判决未作认定和追缴处理,原告可以再次提起民事诉讼”。
现在法院对B的刑事判决认定:“B通过C向A诈骗70万元,追缴B非法所得返还给A”。然而,法院没有向B追缴到任何款项返还给A。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再次向你院起诉,请依法支持原告的上述诉讼请求。
证据材料
                 一、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借条复印件1份。            
 此致               
XX人民法院
                                                起诉人:A
                                          2013年 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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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9月19日 11时09分
凭一张状纸。不可能的。好好找个律师帮助你。法庭上瞬息万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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