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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诉求还能得到补偿吗??????

北京-丰台区 09-19 19:30  悬赏 0  发布者:yingya…… 给我留言  回答:(5)
律师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与我原先的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公司的执照到期,由于一些原因,没能延期,公司没有提前通知我们公司的所有员工,把我们三个岁数的的人员辞回家,我们与公司争取我们的权益,公司不予,我们投诉到丰台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只接受了我的诉求,他们两个送到法院去了,两人的诉求很快就胜诉了,而我在仲裁的诉求都快二年了,也没有结果,两年之中,公司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公司的账户已经没有钱了,公司的经营场地和设备变成了另一家公司了,我的诉求还能得到补偿吗!  望您给与指教!

我的诉求,根据劳动法
1,没提前1个月通知,辞人,要补偿1个月的工资。
2.根据本人在公司工作年限,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3.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要补偿11个月的工资。
诉求人  赵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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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20 02:14
你好,你说的完全正确,申请仲裁吧。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5910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9-20 08:28
逾期不仲裁的,你也可向法院起诉。
现在也不影响你要求以上诉求。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9-20 13:28
您好,一对一已回复。
回复时间: 2013-09-19 19:33
提供以下意见供你参考:
我的补充: 2013-09-19 19:34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关于解雇:
您好,公司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 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根但公司需要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追问:


你好,谢谢 我想问的是我的原公司现在执照以过期,公司由于一些原因,又注销不了的情况下,公司账上又没有资金,经营场地和设备,被另一家公司在经营的情况下,我的诉求还能得到补偿吗?????

回答:

可以得到补偿的,申请强制执行就行了。

追问:

你好,谢谢,
我的申诉是在2011年12月20日丰台仲裁接受的,2012年12月26日开的厅,到现在还没有给我一个结果,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就行吗,如何申请

回答:

你应该先去找原受理部门要求其出具裁决文书,如果对方不管,你就直接起诉。

追问:

谢谢您的指导,现在知道如何维护一个公民的权益了!

非常感谢您只给的方向了!

回答:

不用谢。

回复时间: 2013-09-19 22:04
你好,应当可以,建议你到受理该纠纷的仲裁机构去咨询。
追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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