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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案件的咨询

河北-廊坊 09-21 12:16  悬赏 0  发布者:李夏雪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我是河南洛阳人,我今年25岁,我刚结婚三个月就有了身孕,这个时候,男方忽然向我提出了离婚,可是,我又不舍得这个孩子,我想问他这样做合法吗,法律支持吗?这样做合适吗?第二个问题,如果,男方在外面隐瞒了恋情,或者,他有不正当的关系,比如嫖娼,对我又是冷冷的态度,和不屑的,我该怎么去维护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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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9-21 18:18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回复时间: 2013-09-21 12:37
你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第二个问题是道德问题,无法采用法律手段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9-21 12:57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 婚。女方提出 离 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 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回复时间: 2013-09-21 14:34
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回复时间: 2013-09-21 16:26
您怀孕,协商不成,男方无权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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