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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与离婚

广东-中山 09-06 14:08  悬赏 25  发布者:fumky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与妻子欲协议离婚,我们有一联名的房产,且该房产目前贷款未还清,我们协议该房产权归我妻子所有,且银行贷款也由她偿还,但目前的贷款还款人是我,银行不同意变更已抵押产权,所有没办法办理房产的更名手续,而我们目前又没有能力一次性还清银行贷款,请问,如果我们办理离婚手续的话,民政局是否也需要我们出示公证的财产协议?这样我们是否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因为银行不同意房产变更,我们无法对该协议进行公证!
问题补充:
公证处不给予我们公证,原因是我们的房产仍在抵押,不能对它进行产权变更,所有不予公证!
另外,离婚的协议书必须经过公证吗?可否不经公证,只是我们夫妻二人的协议,不经公证的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准予离婚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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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06 13:50
一是可以找中介帮助解押,只是会有手续费;即使做了公证,仍然不能过户,可能会影响到你以后购买第二套房。
回复时间: 2010-09-06 14:15
  可以去公证,银行不同意变更,不影响你们之间协议的效力。
回复时间: 2010-09-06 16:04
离婚协议不一定要公证的。民政,只解决婚姻关系问题,对财产分配,我认为它不会做更多的干涉
回复时间: 2010-09-06 22:12
婚姻登记部门不要求协议要进行公证,除非是涉外婚姻。双方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协议一致后,就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回复时间: 2010-09-19 20:22
离婚协议不一定要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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