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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诉

广东-深圳 09-21 18:17  悬赏 0  发布者:简佳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老公和别的女人6年前就生活在一了,而且现在已经生了一个儿子两周岁了,请问如果10年以后他们还在一起,我还可以起诉他们犯重婚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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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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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9-21 20:13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你发现对方有重婚行为,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重婚罪的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可以认定为重婚罪:(1)已举行结婚仪式,且实际同居,虽未登记结婚但当地人民群众认为是夫妻的人,后又与他人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也可以认定为重婚罪;(2)已举行结婚仪式,且实际同居,男女取方虽未达到法定婚龄,但当地人民群众却认为他们是夫妻的人,后又与他人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骗取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的,亦可认定为重婚罪;(3)周围群众公认是关妻关系同居造成合法婚姻的相对方自杀等严重后果的;(4)有配偶的人与他人虽没有以夫妻相称,但有稳定的同居关系,在相对固定的住所且共同生活六个月以上的:(5)有配偶的人虽没生育但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并共同生活3个月以上的;(6)有配偶的人虽没有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有较稳定同居关系且生儿育女的;(7)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且实际同居的。
回复时间: 2013-09-21 18:21
如果有证据不用等到10年后,现在就可以。
追问:

我现在只要他能满足我的要求,他能把我们共同的房产全部过户给我们女儿我就不想起诉他,我就和他协议离婚。目前他和那女人和儿子住在我们夫妻共有的房子里。他怕把房子过户给我们女儿了他就没地方住。另外,我女儿现在已经满 了18周岁,在读大学,但我老公从没有抚养过女儿,请问,如果我老公和那女人带着孩子一直还住在一起,是不是在任何时候我都可以起诉他。如果我要和我老公离婚,我可不可以要求他支付女儿未成年时的抚养费和读大学的费用。

回答:

可以起诉。没有尽到任何抚养义务的,可以要求他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3-09-21 18:32
现在就可以
回复时间: 2013-09-21 18:55
现在就可以了。
回复时间: 2013-09-21 19:15
现在就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9-21 20:30
你好,若以夫妻名义生活,涉嫌重婚。
回复时间: 2013-09-21 21:24
可以的,但是要收集证据证明他们同居在一起。
回复时间: 2013-09-22 09:23
如果有证据不用等到10年后,现在就可以
回复时间: 2013-09-22 09:53
那不一定,如果你现在离婚了,过了追诉时效,就不能再追究对方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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