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郭永康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离婚房产问题

江苏-苏州 09-23 09:03  悬赏 0  发布者:我爱春天1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和丈夫正在协议离婚,有一处房产他已放弃产权,更名为我单独所有,请问这还算共同财产吗?另一处共同房产登记在丈夫名下,协议中写明产权归儿子所有,但他只有15岁,抚养权归丈夫。在18岁成年之前,如何才能保证此房不被转让,抵押?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23 09:08
建议找律师帮你
回复时间: 2013-09-23 09:24
建议做赠与公证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3498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9-23 09:45
你单独所有的,不是共同财产。
做赠与公证,或者过户。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9-23 18:25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3-09-23 09:12
建议做赠与公证
回复时间: 2013-09-23 09:40
建议委托律师草拟离婚协议,以维护你的权益。如需帮助,可以和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3-09-23 16:16
很难控制
回复时间: 2013-09-23 22:08
要办理过户手续.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南郑州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浙江金华
最新回复律师
河南 郑州
人气:2879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523
湖南 长沙
人气:544124
广东 深圳
人气:140968
陕西 西安
人气:583089
湖北 襄阳
人气:44089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5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