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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成都,我想咨询一下,小学生在学校内发生意外,

四川-成都 09-25 09:52  悬赏 30  发布者:微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在成都,我想咨询一下,小学生在学校内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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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25 10:00
学校应承担过错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3-09-25 09:56
你好,
    你是想问发生意外后赔偿问题吗?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9-25 10:00
你好,根据具体情况来看,一般学校要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9-25 10:33
学校要承担过错赔偿。
回复时间: 2013-10-05 23:28
如学校有过错,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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