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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撞人赔偿

四川-攀枝花 09-25 11:32  悬赏 0  发布者:241674…… 给我留言  回答:(5)
3岁小孩在小学门口玩,被肇事司机撞到,造成右手上臂骨折,下巴及多处擦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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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25 11:36
及时报交警
回复时间: 2013-09-25 11:34
你好,就人身损害赔偿的内容而言,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还有精神损失费等。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追问:

他的车险买的是全保,他说保险公司报多少,他就给多少,而且没有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

回答:

不合理的,协商不成可以起诉。需要帮助可以直接来电。

追问:

手术做了后有一长疤痕,请问可以索赔祛疤费吗?

回答:

如果要术后修复等,产生的费用,可以要求的。

回复时间: 2013-09-25 11:55
你好,    1,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2,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赔偿费等。
    3,建议在没有详细咨询律师之前不要轻易私下跟对方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否则,你的后续治疗费就可能无法要求赔偿,或者赔偿数额很可能偏低,而你们一旦达成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得反悔。
追问:

恢复期为一年,请问营养费应该怎么算?精神损失费应该赔多少?

回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根据该解释的精神,营养费的计算应该是以必需和实际发生为准。所谓必需,是指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某种营养品对于受害人恢复健康是必要的。其计算公式为:营养费=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
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3-09-25 12:13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回复时间: 2013-09-25 12:32
人身损害赔偿的内容而言,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还有精神损失费等。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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