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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

上海 09-25 16:01  悬赏 10  发布者:jadyji……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父母有一套售后公房,有一套商品房(属于非普通住宅),其中商品房产证是我和父母三个人共有的,购买时我已成年,但并没有参与贷款,现在我已成家,准备够买新房,但考虑到属于二套房,现在有两种打算,一种是产证除名,另一种是干脆把商品房出售掉,现在的疑问是如果产证除名,按照买卖的方式,要交多少税费?如果要出售那套商品房,能按照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来算吗(是否要收取个人所得税)?如果收取了,一年内买房,可以退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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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25 16:05
你通过买卖除名,是不错的方式,因为可以减少税收。关于税收问题,最好还是咨询房产交易中心。
回复时间: 2013-09-25 16:07
税务问题咨询房产交易中心。
回复时间: 2013-09-25 16:18
咨询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13-09-25 16:21
您好,两种方式都算是首套房,除名的税费按你所占有的份额部分征收税费。
回复时间: 2013-09-25 16:30
按照买卖方式或者赠与方式都可以转让自己的房产份额,至于所交得税额和退税情况,请咨询房产交易中心和税务部门
回复时间: 2013-09-25 16:45
需要缴纳契税、营业税、城建税等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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