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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山东-青岛 09-25 19:41  悬赏 0  发布者:北极光K3 给我留言  回答:(4)
朋友大姐女儿家发生凶案,女儿丈夫将其妻、岳母(朋友的大姐)杀死、重伤其自己的女儿。
现在被害人亲属将提起民事赔偿,应该如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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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26 07:19
建议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赔偿项目很多,详情可面谈
回复时间: 2013-09-26 11:09
可以在司法程序中直接提起,也可单独提起。
回复时间: 2013-09-26 13:18
应该依法进行,依法判决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9-26 14:52
案件移送检察院以后,被害人亲属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审结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刑附民诉讼不用缴纳案件受理费,但是无法主张精神赔偿。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应缴纳案件受理费,但可以主张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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