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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案对受害人无利的问题和证据

浙江-宁波 09-26 16:24  悬赏 0  发布者:156578……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是一名ktv上班的陪酒小姐,刚在这里上班第二天,在当晚上班的情况下和客人喝了很多酒,就在我要去上厕所的时候这个客人随后跟了过来,进到卫生间里后他把门给反锁了就在这时客人对我实施了强暴我很努力的反抗最终无力终止他的行为,被他强暴了,事后这名客人打开门就走了,我出来后包厢里已经没人了,就在这时候我公司的领班过来给了我一千块,我看到钱后就把它扔在地上,当时就报了警。过了不到5分钟后我的小姐妹过来把我接回家了,到家的时候我又报了警,当时警察有过来,可是我的小姐妹因为不想把事情闹大就说没报警,在那过4个小时后,我去了警察局向警察说明了事情的经过,第二天并没有找到那个人,而当时对方的家人表明给予我精神上的损失也就是一万块钱,而我现在的心情并不是钱能解决的,我拒绝了,就在这时候他们威胁我说这件事情是我自己的错‘说我是卖淫,还拿了他们的钱就是卖淫还说对方的弟弟认识警察局局长,还说我报强奸案的证据不成立,也就是说这件事情如果闹大了对我没好处,’干脆收下钱就算了。这时我感到很无助,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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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27 09:51
本案已经构成强奸,建议委托律师介入提供帮助,越早报警越早认定事实方便取证
回复时间: 2013-09-27 11:53
及时报警,警方调查取证
回复时间: 2013-09-26 16:57
你可以去检察院和上级公安部门。或者和律师见面帮助你。
回复时间: 2013-09-29 14:13
及时报警处理。不要犹豫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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