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王远洋  刘海鹰  
已解决问题

合同纠纷

 09-27 19:55  悬赏 20  发布者:a27218…… 给我留言 地区:贵州-贵阳 回答:(2)
我于9月19日跟甲方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期为2013年10月1日-2014年10月1日。目前已经缴纳了一个季度房租:2300元,押金:800元,预交电费:1500元。现在我不想租了,希望与甲方协商解除合同,而甲方却说电费和押金可以退还,房租暂时不予退换,必须等他再次找到租客以后才给与退还,如果一个月找不到就口除我一个月房租,两个月找不到就口两个月房租。请问这样合理吗?

此合同存在几个问题:
1、从签订至今我还没见过甲方的房产证,原因是他说他的房产证正在办理,说可以给我看有效票据。但迟迟未给。
2、已签订的合同上甲方未填写出租房屋地址、甲方有效证件编号。
3、已签定以后的合同甲方擅自在合同上涂改过。
请问这样一份合同是否可以认定为无效合同!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9月28日 10时07分
甲方涂改合同,你可以选择解除。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10 14:29
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北京朝阳区
河北保定
黑龙江黑河
广东深圳
山东聊城
北京西城区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33423
四川 成都
人气:797597
广东 深圳
人气:13687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4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