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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买房给已婚女儿,希望是女儿个人财产!

江苏-连云港 09-28 13:03  悬赏 0  发布者:yuemem…… 给我留言  回答:(4)
父亲支付房子的首付,还款也是父亲用他的公积金还款,房产证的名字只写女儿一个人的行吗?(女儿已婚)属于女儿婚后个人财产嘛?如果需要公证,一定要女儿的配偶签字才行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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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28 13:11
您好:
 只写女儿的名字,视为对你女儿的赠与,保留好相关票据。
  最高法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追问:

你好!这样的话需要不需要公证呢?因为现在要准备帮女儿买房子,想把这些问题都搞清楚,我看之前写的都是付全额才能在房产证上只写女儿名字。如果是贷款的话,好像不能只体现女儿1个人名字。

回答:

您好:
保留好出资证明,不需要公证。

回复时间: 2013-09-28 13:23
您好,属于您女儿的婚后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3-09-28 18:16
只写女儿的名字,视为对你女儿的赠与,保留好相关票据。
追问:

你好!这样的话,需要不需要公证呢?我看之前写的都是付全额才能在房产证上只写女儿名字。如果是贷款的话,好像不能只体现女儿1个人名字。因为女儿是已婚。

回复时间: 2013-09-28 18:45
写明了赠给个人即可,不是赠给夫妻俩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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