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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伤残军人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作纠纷,需求帮助。

 09-08 01:13  悬赏 0  发布者:十年砍柴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2)
本人为伤残军人,1986年时要安排到农电局工作,当时农电局已经接受本人工作手续,并有农电局人事科同意工作印章为证,至今档案调动工作手续,依然在农电局保留,但一直都没有安排工作,也没有工资。

去年(2009年)农电局在报纸上发布名单,让档案和工作手续还保留在农电局的人员,到农电局报到,好处理工作安排或买断事宜,如果年底不去报到就当自动放弃,由于我身在外地没有看到此消息,今年(2010年)去农电局问即此事,农电局已经不承认。

请问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农电局的员工吗?还有就是我可以向农电局要求安排工作,或是进行赔付事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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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徐汇区]
  • 李军律师
  • 电话:18917186208
  • 408255积分
回复时间:2010年09月08日 10时51分
可以要求农电局解决。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08 14:46
可以的,你与农电局协商,不行的话可以起诉农电局让他以2009年报到人员的标准来处理你工作安排或买断。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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