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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还真有点意思,希望高手来讨论一下。

广东-佛山 09-28 21:10  悬赏 25  发布者:维扬卧龙a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一手机店长,为了国庆的生意在周围发点宣传单张。另一个店的老板娘,看我在周围发传单心里不爽,用一棍子冲上前来打我(此时我正在公路中间)打我一棍,再一棍我没还手(我抗击打能力很强),路上有几十个人看着。我见她是女流,也不想惹事就没还手。后来她又打我,忍无可忍给了她一拳(7成的功力)。右手出拳打中她头部左眼(伤害等级不明,正在检查)。她直接跑到店里给她老公说,我打她。他老公(一痞子)从店里拿了钢管出来想打我(我的乖乖我就算这铜皮铁骨也只能抗木棍啊)我赶紧跑开,立刻报警!
问题补充:
有两个矛盾,1我当时还了手,在法律是来讲不分打人先后,双方都有责任!(不知谁订的这法律)
2如果我当时没还手,直接报警,是她单方面的责任,警察会建议和解!顶多让她给我道个歉(我被打不构成伤害,很难说赔偿)。报了警给没报似的!还被打了,又浪费了时间!
所以我觉得还是还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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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28 22:23
如果你打他的眼睛受伤的话是需要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的
追问:

受伤?这个范围太广了,如果她只是眼睛被打肿了呢?而且公安机关没权利为他追加一切费用,她如果要钱的话,只能先去医院验伤再找法医鉴定,再到法院起诉我,说不定两个人都要拘留3天,费用一人一半!

回复时间: 2013-09-28 23:06
你好,结合对方伤情和具体治疗支出确定是否承担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
追问:

到了公安局,我的意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解算了。可她的意思是要先去医院验伤再做决定!我看了我身上没什么大碍,就不去验伤了。就让她自己去吧!我回家了!,如果对方是轻微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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