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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意外车祸,造成脚趾骨折,关于费用赔偿?

山东-青岛 09-28 22:08  悬赏 0  发布者:沧海月明82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弟弟骑电动车过路口时与一手扶拖拉机相撞(农村,没有红绿灯,两车速度都有点快),造成左脚中趾骨裂,医生说需修养两三个月;3000多块的电动车也几乎报废,对方只在入院时交了一千块钱的押金,再不想付任何责任;因是同村,未报警,请问对方应该付多少责任?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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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28 22:26
协商不成,只能诉讼。详情可浏览我的网易博客:青岛律师交通事故、劳动工伤赔偿服务网
回复时间: 2013-09-29 09:59
结果报警查明责任处理,没有报警无法查明责任,一般按照同等责任处理,各承担50%的损失。
回复时间: 2013-09-29 14:38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9-29 17:20
根据交警的事故认定承担责任,根据伤害情况,可能的话进行伤残鉴定,最后综合计算赔偿数目。
回复时间: 2013-10-09 23:05
这要看交警认定,一般来说,双方都有过错。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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