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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伤

辽宁 09-29 21:57  悬赏 0  发布者:mayulo…… 给我留言  回答:(2)
在商场里有个美食广场,把个档口出租给个人,每个档口每月扣点,交设备使用费,保洁费,还要分摊洗碗间的水费,美食广场保留洗碗间给各档口洗碗。美食广场人员负责统一管理各档口。我档口一员工在美食广场洗碗间取碗,在洗碗间取碗往回走时,回头和别人说话,在洗碗间内摔伤。主要不是在我自己的档口范围内,而在美食广场的洗碗间。如果出现医疗费用,我档口,美食广场,和她个人,责任怎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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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29 21:59
你承担主要责任
追问:

主要是洗碗间洗碗的美食广场的员工洗碗,总是冲水弄的很滑,经常有人摔倒。然后美食广场的人员带她去医院拍片。拍片显示没有异常。去的时候她是搀扶着去,医院说什么问题,回来的时候竟然自己走着回家了。回家第2天她经常说尾骨碎裂,要求去复查,她一点族人都没有吗?

回复时间: 2013-09-29 22:29
您好,员工摔伤发生在工作期间,是职务行为,您应承担赔偿责任。美食广场也需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员工是在其场地摔伤的,且美食广场有注意义务。
追问:

主要都赔偿哪些 ?而且才来2天,没有签合同。我应该怎么做

回答:

您好,她虽然是回头和别人说话时摔伤的,存在一定的过错,但她确实不承担责任。雇员在从事雇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伤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现在她要求去复查,您可以让她去,如果没事儿当然最好,如果有其他疾病,您觉得不是由摔伤引起的,可以申请作因果关系鉴定,如果鉴定结论不是由摔伤引起的,则不用赔偿。

追问:

如果是单存的屁股疼,养一阶段就好了,我应该承担哪些责任和费用 ?她来2天的临时工。如果复查没有问题,没有问题就是指原来的鉴定成果吧!如果她就以屁股疼为由在家休息,我该怎么办??

回答:

您好,您需要给她请假期间的工资。我建议您给她一定的补偿费用了结此事,您可以与她协商看看她的要求是什么,期望值是多少。当然,劳动合同法有一条: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您还可以在与她协商的过程中适当的提一下这个条款,毕竟是临时工,才工作2天,与试用期的说法很相似。当然,能找到双方都满意的解决办法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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