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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否被侵权 这样的案件该怎么诉讼

山东 10-01 12:27  悬赏 10  发布者:852446……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8月16日(农历)下午2时左右同朋友去当地寺庙 烧香求福 到寺庙门口 我一朋友见寺庙工作人员3人在寺庙门口喝酒 劝阻几句 遂被寺庙工作人员 推搡 扇耳光 我上去拉架 被一个20来岁小伙子 把眼皮打破(3厘米左右流血疮口) 并扬言:我舅是王沛发(原邹平副县长) 打你们也白打 我气愤不过 就摔碎他们喝酒的啤酒瓶 把对方胳膊划破(5厘米左右疮口)这时寺庙和尚 工作人员越来越多 我们怕挨打离开现场 2天后(公历9月22号) 我在医院被邹平刑警队 治安大队 当地派出所 联合抓获 以殴伤他人 故意伤害 寻衅滋事罪 刑事拘留7天 期间被当地派出所罚款2万元(说是赔偿对方医药费)扣本人智跑车一辆(说是作案工具)钱和车至今被扣押当地派出所 所要未果 并又令我方家属去医院赔偿对方医药费 误工费1万5千元  后来9月29号我家属在向当地刑警队交2万保证金后 我以寻衅滋事罪 被取保后审 请问我这个案件 执法机关是不是存在很大问题 有没有律师愿意帮我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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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01 21:14
你好,虽然是取保候审,但是你的案子并没有完结,司法程序还要继续进行;如果法院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你的情况,建议委托律师协助为你做无罪辩护。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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