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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问题

重庆-南岸 10-01 13:33  悬赏 0  发布者:黄文芝 给我留言  回答:(8)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公证给了女方,如果离婚,男方有权要赔付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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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01 13:40
公证给女方要按照公证办理的
追问:

可男方始终不同意离婚,很多人说这么多年夫妻关系,怎么都要给点钱,法院才会判离婚

回复时间: 2013-10-01 14:07
不需要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0-02 07:47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回复时间: 2013-10-03 01:09
你好,无权的。
回复时间: 2013-10-01 13:37
不需要
追问:

可男方始终不同意离婚,很多人说这么多年夫妻关系,怎么都要按房屋价的比例给点钱给男方,法院才会判离婚。第一次去法院,法院的人也说要给点钱,具体多少没有说,这样合理吗

回复时间: 2013-10-01 13:38
没有权力,你也没有损失啊。
追问:

可男方始终不同意离婚,很多人说这么多年夫妻关系,怎么都要给点钱,法院才会判离婚。第一次去法院,法院的人也说要拿点钱

回答:

那就听法官的拿的越多越好啊

追问:

不是,房屋公证给女方的,还要女方拿钱给男方,不合理吧

回答:

是啊,不合理,但是法官敢判决给你,也不要拒绝啊。

回复时间: 2013-10-01 14:11
你好!不需要赔付男方。具体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为你做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13-10-01 20:25
这个是无权提出这样的要求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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