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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联系不到另一方

辽宁-大连 10-01 17:39  悬赏 0  发布者:sunxue…… 给我留言  回答:(8)
婚龄:我们结婚4年多点
房子:结婚前我买,房间里的东西都是我婚前买的,有房贷(商贷),但是是我自己还的,这期间我们共同取过公积金3次。
子女:现有一个4个月大的儿子。
财产:我的工资存款还有1万多。他的工资卡在他自己那里,有多少钱不知道。
债务:由于他的工作失误要赔公司2.55万元,我已替他还了2万还欠0.55万。
我们吵架他离家出走了,现在手机关机,也没有工作。我想知道我要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我想知道房子、孩子、财产、债务怎么划分。我替他还的2万块钱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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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70146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0-01 17:48
你是女方,你有权起诉离婚。
向他所在地法院起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婚内夫或妻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0-02 07:45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8604091120
  • 1194551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0-02 19:26
婚后取得的财产离婚平分,孩子可以由女方抚养。
回复时间: 2013-10-01 17:45
给他点时间
回复时间: 2013-10-01 17:46
你好,起诉离婚的话,孩子在谁那就判给谁,房子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房屋贷款属于你的个人债务。离婚的话房屋仍属于你的个人房产,其他财产和债务平均分割和负担。你替他还的两万元不可能要回来。
回复时间: 2013-10-01 21:55
房子是婚前财产,离婚不分割;共同财产 共同债务一般平均分割,你替他还的两万可主张要回一万;四个月孩子一般给女方。
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0-02 11:08
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10-04 10:57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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