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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事宜

北京-崇文区 10-02 18:39  悬赏 0  发布者:senlin…… 给我留言  回答:(10)
我父母现在去世,房产是父亲名字,只有我一个孩子,我已经满18是否可以将房产过户给自己,因为姥姥那边同意而奶奶那边不同意,我该如何办理过户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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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0-02 20:04
遗产过户有2种方式:做继承公证或诉讼解决。
继承公证需要继承人一致同意并到公证处办理。
继承人之间有争议的,应当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3-10-02 18:45
你好,需要你奶奶同意。
回复时间: 2013-10-02 19:07
需要你奶奶同意,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回复时间: 2013-10-02 19:36
需要征得您爷爷奶奶的同意,因为他们是法定继承人
回复时间: 2013-10-02 19:49
需要其他继承人的同意。否则,您只能到法院起诉,主张分割父母的遗产。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13-10-02 20:20
需要你奶奶同意,你才能办理过户:法定遗产继承顺序(在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其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回复时间: 2013-10-03 06:51
要你奶奶同意。
回复时间: 2013-10-03 11:08
你好,你父母过世后,如果未立有遗嘱,属于他们的房产,应当由其合同继承人共同继承,你姥姥、姥爷、爷爷、奶奶和你有同等的继承权,如果他们不同意由你个人继承,你无法单独继承该房,应当与不放弃继承权的人共同继承。
回复时间: 2013-10-03 16:46
如果能协商一致可以办理继承公证,凭公证书办理过户登记,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继承分割,凭法院裁判文书办理过户登记
回复时间: 2013-10-05 17:20
你好,奶奶不同意,只能协商解决,给奶奶房产份额相应的折价款,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你占据的房产大,法院把房产判给你的可能性大,但如果奶奶没有房子居住,也有可能判给奶奶,给你房产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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