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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改公房房主姓名违法吗

北京-宣武区 10-02 21:53  悬赏 0  发布者:l12355…… 给我留言  回答:(3)
李律师您好,我的父亲于1983年去世,当时有一公房,位于虎坊桥,其有四个子女,其中老四于1985年背着其他三个子女擅自将房本房主改为自己的姓名,当时其他人并不知情此情况,目前涉及其他子女利益,请问律师这样擅自改动房主姓名是有效的吗?如果可以起诉,是否已经过了追诉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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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02 21:56
要具体分析,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追问:

律师您好,房子现在已经被弟弟在85年继承,如果像您说的其继承的是承租权,那等到房子拆迁时,其他子女可以争取补偿吗?

回复时间: 2013-10-02 21:56
遗产继承问题的最长诉讼时效是20年。
我的补充: 2013-10-02 21:57
不知你父亲去世的具体日期是多少,有没有超过这个诉讼时效。
追问:

是自知道或应当之日起算20年吗?他改房本的时候其他子女并不知道,父亲83年去世的,我弟弟擅自改的房主姓名

回答:

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追问:

公房也可以继承吗?

回答:

可以继承使用权。

追问:

如果涉及拆迁补偿,其他子女是否有权利争取利益?

回答:

有权益,但是建议你看看诉讼时效。

追问:

谢谢律师,如果有需要,希望可以委托您

回答:

不用谢,你可以打电话给我。

追问:

好的 就打5129就可以找到您吗?

回答: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3-10-03 15:15
你好,未经其他有承租权人同意擅自变更承租权人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你们可以要求撤销该变更行为。
具体是否已经过诉讼时效,要看你们知道或应当知道变更行为是何时,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分割之日起计算两年内,涉及不动产,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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