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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诽谤

 09-09 08:57  悬赏 20  发布者:aylony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2)
律师您好,
公司在我离职的时候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跟下面员工说我离职的三个原因:一是盗窃公司商品;二是挪用公款;三是把错误随便记到员工头上。
一、盗窃这个,是因为有员工举报说我跟他私下里说可以随便拿一件商品,公司领导在不经调查的情况下就跟员工说我存在这种行为,还说会让派出所立案,说的很严重的样子,给我造成名誉上的损失;
二、挪用公款这个,是因为公司在8月份有每天30元的防暑降温费,这个是买西瓜,冰棍之类的给员工享受的福利,公司在不经调查的情况下就凭一个员工说买的东西少了,贪污了几块钱,然后就当很多员工的面说我“挪用公款”;
三、这个随便记这个都是有工作单记录的,没有一点乱记情况发生。
    想请问这个构不构成诽谤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对待这种事我该如何面对和处理,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9月09日 09时21分
1、如果你没有实际实施该盗窃行为,你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公司也无权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宣说你有此类行为。

2、挪用公款也不可能成立,根据您单位的性质,不是国有企业,故不构成挪用公款

3、公司情况不严重,不构成犯罪。但是你可以要求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09 09:46
没有那么严重,你可以申请仲裁,建议找律师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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