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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问题

北京-海淀区 02-02 18:26  悬赏 5  发布者:zzj198……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父母养育儿女共7人,两个儿子,五个女儿。父母一直单独生活在老儿子家后院,老人将家里的一垧耕地(耕地一年能卖3500元在加上国家直补1000元共4500)以及马匹等都给老儿子了,但是这十年的时间内,老儿子白种着老父的地,却没有给父母跳过一桶水,过年过节连块肉也没买过,都是女儿给买东西,他没有尽赡养义务。去年老父去世,老母又给大儿子和小儿子一人一千块,我们觉得不公平,养老人是应该的,但是我们不能拿了钱去养他们两个不孝之子。老父去世后我们子女商量将老母归到小儿子那,每人200/年,不久我家把老母接到家带了两个月,本想今年一家住两个月也就算了。但小儿子却将我们姐几个告上法庭,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小儿子得到的老人那么多地和财产是不是应该赡养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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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2-02 18:34
你们几个儿女都应当赡养老人。
回复时间: 2009-02-02 18:57
赡养属于法定义务,与是否取得财产无关。
回复时间: 2009-02-02 18:58
你好,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不管是钱还是物呀!老人自己的财产他们有处置权。你们既然将钱给他了,就是他的财产了。此问题你们还是要和你母亲商量为好,如何均摊赡养费或是谁多少!不知小儿子告你们是什么事?
回复时间: 2009-02-02 20:10
积极应诉。
回复时间: 2009-02-03 00:24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
回复时间: 2009-02-03 23:36
积极应诉。 
回复时间: 2009-02-05 15:05
你们几个儿女都应当赡养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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