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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提出这样分遗产合理吗

青海-西宁 09-09 11:48  悬赏 10  发布者:flc6771 回答:(3)
我1994年参加工作,有一个弟三个姐,另有一弟过继他人。1997年单位分福利旧房一套(47平米,总房价两万八千元父亲付),同年父母从县城来西宁和我同住,2002年我结婚后在外租住。两年后自己买商品房一套(父亲给两万)。2006年弟弟在县城买房父亲给约5万元。今年我父母亲相继去世,留下现金约17万元(含父亲去世后补发的工资)。现因旧房要拆迁可能升值,因此弟媳提出分配方案让我选择:1,要全部17万现金。2,要旧房(房产证是我的名字),,理由是房钱是父亲付的。请问律师这种分法合理吗,应该怎样解决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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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09 11:56
你的所有兄弟姐妹都有继承权,怎么可能你们两家就决定父母遗产分配。
房产应属于你,父亲给你的钱可以认定为你对父亲的负债,也就是说2.8万可以算作父亲的遗产。
回复时间: 2010-09-09 13:13
旧房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他人无权分得;当初购房时老人出的2.8万可视为老人对你的赠与,不属遗产。
17万现金属老人的遗产,如无遗嘱,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平均继承。
回复时间: 2010-09-10 09:27
旧房子是你的个人财产,他们无权分配,17万元可以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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