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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撞人赔偿

河南 10-06 22:12  悬赏 0  发布者:祝金枝 给我留言  回答:(3)
中秋节晚上我母亲在家门口的路上被一名醉酒的人(血醇含量109.84mg/100ml)撞倒了,现左手腕骨折、腰脊椎压迫性骨折,对方只想付医疗费,其他不提,我该怎样让其赔偿?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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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06 22:15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追问:

肇事方骑电动车撞人,没有交强险吧?该如何赔偿?

回复时间: 2013-10-07 10:54
赔偿要看具体情况,建议来电详询。
回复时间: 2013-10-07 11:50
没有保险,赔偿由他个人承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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