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连锁加盟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吴健弘  陈利厚  朱学田  
该问题已关闭

合同欺诈

北京-朝阳区 10-08 11:53  悬赏 35  发布者:100311…… 给我留言  回答:(10)
我今年加盟了北京一家加盟店.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的款项存在有欺骗性质.与当时的邮件资料和网站宣传完全不符!现在我想退出 合同约定合同单方面解除要承违约金1万元.我当时投资费用是5万元 我现在想知道的是我承认一万元的违约金 我还能要回我剩下的投资费用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08 11:57
您好!如果合同中存在欺诈或者显示公平、重大误解,那么你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建议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收集证据主张合同无效返还所有费用。
回复时间: 2013-10-08 12:38
可以这样主张
回复时间: 2013-10-08 11:55
你好,法律规定,如果合同中存在欺诈或者显示公平、重大误解,那么你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建议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收集证据主张合同无效返还所有费用。
我的补充: 2013-10-08 11:55
诉讼地: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时效: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的补充: 2013-10-08 11:55
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回复时间: 2013-10-08 11:59
如果存在欺诈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回复时间: 2013-10-08 12:12
你好,有证据证明对方有欺诈行为的话,你可以要求撤销合同收回全部出资。详情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0-08 12:19
你好,如果对方以欺诈的手段与你签定的合同,你可以要求确认该合同无效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3-10-08 13:27
有证据证明对方违约行为的,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合同、退还缴纳的款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一般情况下,违约责任通常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另一种是要求对方赔偿你因此造成 的直接经济损失。违约金和直接经济损失只能主张一项,不能 同时要求双份赔偿。 
那么对于违约金来说,数额应当以合同约定的数字为准。按照法律规定,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超出的部分无效,违约金约定的数额过高的,违约方可以要求适当减少。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你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主张,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的,你只能主张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对于直接经济损失来说,这个损失的项目和数额,是需要由你方来举证的。基于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能够证明因此遭受的直 接经济损失的项目和数额即可。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3-10-08 14:19
可以欺诈为由请求撤销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3-10-08 14:35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回复时间: 2013-10-13 22:42
可以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西桂林
山东东营
山东聊城
浙江金华
湖南长沙
黑龙江黑河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辽宁沈阳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桂林
人气:92210
山东 东营
人气:26360
山东 聊城
人气:200389
浙江 金华
人气:222802
辽宁 锦州
人气:441746
上海 黄浦区
人气:1175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4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