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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保密协议问题的咨询,谢谢各位律师。

 10-08 17:00  悬赏 20  发布者:tanwoa……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昌平区 回答:(10)
各位律师好:
我现在已经处于离职状态,但在离职之前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保密协议书,并且离职之后没有签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书中规定自离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到与该公司性质相同或者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中工作,但是协议中并没有提到任何补偿措施,而我离职之后也并没有得到任何补偿,所以我咨询一下,这种霸王条款合理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0月08日 17时25分
没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追问:

您好,谢谢您的回复。追加一个问题,按照您的回复,我应该可以去同行公司工作吧。虽然行业相同,所做的工作类似,但是肯定不会泄露所谓的公司机密,因为就没啥机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08 17:01
这是不合理的
回复时间: 2013-10-08 17:05
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3-10-08 17:13
可以要求相应补偿
回复时间: 2013-10-08 17:13
必须有工资补偿,否则约定自动失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556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0-08 18:14
不合理,有竞业限制,在竞业限制期内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3-10-08 19:35
你好,可以主张补偿的。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0-08 19:52
您好,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3-10-08 19:56
不合理,约定竞业限制应该给与相应的补偿。
回复时间: 2013-10-08 21:26
你好,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你补偿金的,不支付的行为不合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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