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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的有效性?

北京 10-08 19:07  悬赏 5  发布者:#陈文利 给我留言  回答:(13)
一位老人用自己工龄优惠购买一套拆迁安置房,但在签“协议书”时,老人因病去世了,协议书上老人的签名是老人女儿代签的,并加盖了老人的名章。“协议书”签订履行后,房产部门下发的“房产证”是老人的名字。
向这种情况这份“协议书”是否有效?若无效,该房产将如何处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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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08 19:10
您好!协议是无效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1232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0-08 19:11
有效,老人去世后,成遗产,依法由子女等继承人继承。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0-08 19:49
您好,无效
回复时间: 2013-10-08 19:09
按照描述协议无效。
回复时间: 2013-10-08 19:34
你好,无效。
回复时间: 2013-10-08 19:34
协议书无效,房产计入遗产进行分割。
回复时间: 2013-10-08 19:34
房产部门下发的“房产证”是老人的名字。房产属于老人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13-10-08 19:47
你好: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3-10-08 19:48
如果有老人的授权委托  就是有效的  如果没有  也并不一定无效 本案  我认为是有效的  很难推到
回复时间: 2013-10-08 21:29
你好,如果女儿代签,是需要老人的授权的。
如果未经老人的授权而为之,事后又未被追认,个人认为该协议书的效力有待确定。
回复时间: 2013-10-09 12:18
你好。关于使用工龄优惠购买房产的,属于出售人以工龄为基准而做出的价格折扣。工龄本身无法继承,但不影响继承的发生。本案协议签署时老人虽已去世,但其享有的价格优惠权利并不必然灭失,先不讨论继承人是否有权利管理或支配被继承人财产或财产性权益。单从本协议签订的内容而言,其属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应当认定其无效。况且虽然签名为代签,但签章是真实的。

因此,我们认为协议有效。
回复时间: 2013-10-09 14:03
该协议未成立
回复时间: 2013-10-09 15:41
已经答复过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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