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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

江苏-南京 10-09 19:05  悬赏 25  发布者:271893……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今年7月在公司上班期间与同事发生口交,把对方耳朵用电风扇砸伤了,(划破)当时去医院我没有一起去 是我们部门的同事陪去的 医院病例上写着耳朵软组织骨折,医疗费1700多,已付,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里对方并未提出要赔偿多少所谓的营养费用,只是让我出面联系领导希望从工伤报,领导未同意,我当时几次问他这个费用怎么说,他都没有正面回答。后来我8.5号掉到杭州工作,他发来短信说要1200的休息费用(请假休息),和5000元的营养费,我未回应。今天我们人力领导把我号码给了他,他发信息说不处理就要起诉我,请问下这事我该怎么处理,之前我们公司人力已出面沟通说要10000的营养费,这事还构成诉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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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10 16:42
你好,可以协商,营养费没有那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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