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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纠纷

 10-10 00:46  悬赏 5  发布者:kiko10……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徐汇区 回答:(11)
我和老公是2010年奉子结婚 当时是和公婆一起住 产证是公婆和我老公的名字 我老公一直有吸毒的陋习 一直答应会改 想看在孩子可怜的面上 也一再给了他时间 却一直未戒 并且孩子出世以后 他只负责了孩子几个月的500块生活费 加起来也没有半年 其他一切都不管不顾 还一直因为溜冰吹牛 后来因为婆媳关系不和 我就带着孩子回娘家住了 至今分开生活也有2年多了 期间 男方不经常过来探视孩子 孩子生活费也不负责 孩子今年2岁半 见他的次数 加起来都不超过100次 今年2013年3月 公婆也希望我们能好好过 就把原来的大房子卖了 给了55W付了首付 房子是我和老公的名字 当初首付都是我公公的帐户划账给房东的 贷款是我一个人 贷了55w 装修是问我家借了10W 当时有写欠条 另外家里的开销 孩子以及现在刚开始付的贷款 都是我一个人在承担 男方什么都不管 最近还查到了男方在外有开房的记录 现在双方感情却彻底破裂 另外公婆当初房子卖了以后 拿着钱就没有再买房 现在却要把户口迁进我们家来 我们是要办离婚的 万一以后法院判离婚了 他们没房子 户口不肯迁走 所以我说什么都不会愿意他们的户口迁进来 请问下 一般情况 法院会怎么判决

我老公是有工作的 从结婚 到买房 再到现在离婚 未签署过任何协议 另外因为我老公有吸毒史 但是未被公安局抓过立案 想问下吸毒证据该怎么找 还有 我可以要求法院判剥夺他的探视权嘛!会对孩子造成不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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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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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10月10日 08时46分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老公有吸毒恶习,对于婚姻是有过错的,你有权随时要求离婚,并基于对方过错行为要求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3-10-10 08:47
1,关于是否能够离婚: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而司法实践中,一般第一次起诉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给对方一个冷静期,6个月后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你老公有吸毒恶习屡教不改,应当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所以你现在可以要求与你老公办理协议离婚,如果你老公不同意的,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我的补充: 2013-10-10 08:49
2,关于财产分割: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但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法院不会支持。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你们家的房产是婚后取得的,登记在你和你老公两个人的名下,因此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们双方平均分割,其他婚后取得的财产也都平均分割,婚前取得的财产各自所有即可。
我的补充: 2013-10-10 08:49
3,关于债务承担: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否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你们家为装修房子借贷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你们夫妻两人共同承担,你老公有一半的偿还义务。
我的补充: 2013-10-10 08:51
4,关于孩子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你老公有吸毒恶习,且很少抚养照顾孩子,这些条件都是不利于其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你可以向法庭举证证明孩子由你照顾,孩子随你一起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即可,结合本案情况,孩子抚养权判给你的可能性很大。
我的补充: 2013-10-10 08:51
5,关于管辖法院和所需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都可以。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诉状、双方身份证件、结婚证以及要求分割财产的证明等相关证据即可。
我的补充: 2013-10-10 08:56
6,关于你提到的几个问题。
(1)你公婆户口的问题。
房屋产权证是你和你老公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他人要落户到你们的房子上必须经过你和你老公两个人的同意,所以你愿意的话可以让你公婆落户,不愿意直接拒绝即可,没有你签字他们无法办理落户。
不过这里说明的是,户口和房屋产权无关,无论你公婆的户口是否落在这个房子上,都不会影响到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更不会影响到你们双方平均分割该房屋的权利。
只不过,你公婆的户口一旦落入该房屋中,将来迁出就必须经过你公婆的同意的,如果有一天你要出售该房屋时,你公婆的户口不迁出可能会影响到该房屋的买卖,其他没什么影响。
(2)关于你老公吸毒如何取证。
对于你老公的吸毒,虽然公安机关没有记录,但你可以使用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来证明,如果没有这些,可以申请法院做血液检测,只要有吸毒的行为一定能够显示出来。证明这个没什么难度。
(3)关于孩子探视权的问题。
如果孩子跟你,你是没有权利剥夺孩子父亲的探视权的,法院也没有权利剥夺,因为这个权利是法定的,除非你有充分的证据证据,孩子父亲探视孩子对孩子非常不利。
我的补充: 2013-10-10 08:56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追加提问,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追问:

如果证据缺乏 可否找私家侦探呢?

回答:

可以,合法取得的证据都有效,能够在法庭上使用,证明你的主张即可。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调查取证。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满意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10 09:10
1、房屋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贷款在你名下,判决给你的可能性较大,但需要支付一定对价。

2、户口与房屋产权无关。

3、没有证据,无法剥夺对方的探视权。

4、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3-10-10 09:55
房屋按共同财产处理,原则上均分。
孩子判给你,另一方按月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到十八周岁,并有权探视。
我的补充: 2013-10-10 09:56
户口迁移问题一般产权人和户主不同意,别人的户口难以迁入,具体可以咨询当地派出所。
回复时间: 2013-10-10 10:20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而司法实践中,一般第一次起诉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给对方一个冷静期,6个月后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你老公有吸毒恶习屡教不改,应当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所以你现在可以要求与你老公办理协议离婚,如果你老公不同意的,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3-10-10 10:21
房屋是共同财产。无法剥脱孩子父亲的探视权。对方有吸毒史,你可以要求离婚
回复时间: 2013-10-10 10:31
法院会判决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应该均分,有能力就竞买房产,没有能力拍卖分钱。
回复时间: 2013-10-10 10:59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您可以起诉离婚,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大。
不过,因为您老公并未因为吸毒受过行政处罚,故您需要提供者方的证据。

即便离婚,您也无法剥夺对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回复时间: 2013-10-10 11:15
您好:

我看了您的咨询问题。详细分析如下:
1、关于离婚问题
离婚的问题您是否和对方沟通了,对方是否同意离婚。
如果同意,你们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如果不同意或者打、达不成协议,只能诉讼离。基于你老公有吸毒的恶习。关于是否能够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而司法实践中,一般第一次起诉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给双方一个冷静期,判决生效后6个月后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院会认定却无和好可能,才会判决离婚。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关于财产分割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但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法院不会支持。
你们的房子是你们婚后买的,且房子是你和你老公的名字,所以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房子有贷款,婚后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都是你们共同财产,所以都可以分割。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关于债务承担: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否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借你父母的钱装修有借条,是可以认定借款的,你和你丈夫共同还。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4、关于孩子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协商不成,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望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如果你想不要对方探视,应有充分证据证明对孩子成长不利才可以。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5、你公婆户口问题
基于你要离婚,户口迁入会影响。你可以不同意迁入。但是你老公一定同意,所以此事比较麻烦。

6、关于管辖法院和所需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到经常居住地法院。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诉状、双方身份证件、结婚证以及要求分割财产的证明等相关证据即可。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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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0-10 11:17
既然法律规定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仍然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与子女分居的一方(父或母)如果履行法定的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除承担抚养费意外,探视子女就成为基本的、必经的途径。若离婚后与子女分居的父或母不享有探视子女这一基本的权利,就难以全面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法定义务。由此可见,我国法律是承认和保护离婚父母探视子女的权利的,离婚父母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应当受到司法保护。
回复时间: 2013-10-10 12:28
亲~  如果你是户主的话,可以拒绝老人户口迁入。至于离婚的话,那任何时候都可以起诉,能协议的就先协议的话,不能协议再去法院哦~
回复时间: 2013-10-10 16:25
1、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2、子女抚养权。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住房情况、收入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情况都是考虑因素。“一方在婚姻过程中曾经有过出轨”反应了道德有问题,这是有利于另一方的条件,但必须保留证据。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3、离婚时的财产处理纠纷
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财产处理的范围应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只能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4、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
夫妻离婚时,在由谁偿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负的债务问题所发生的争执,称为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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