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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我帮朋友贷款的问题

 10-11 15:37  悬赏 0  发布者:okindo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海淀区 回答:(13)
一个朋友做生意,因贷款资质不好,找我帮忙贷款 。我让其写了个欠条 ,写我向某某银行贷款 ,借给他使用,有他按照银行合同支付本金及利息,违约责任也有他承担 。现在贷款到期他暂时没钱还,但银行现在到法院起诉我 ,请问该怎么办 ?是否能把他拉进来当被告?另外我没有使用房产抵押,银行会查封我的唯一一套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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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10月11日 15时38分
银行贷款以登记为准,登记在你名下的,由你对银行承担还款责任,你还款后再向你朋友追偿,作为债务处理即可,如果贷款没能及时还清,银行有权查封你的财产。
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
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
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我的补充: 2013-10-11 15:43
补充关于你提到的具体问题:
1,但银行现在到法院起诉我 ,请问该怎么办 ?
既然贷款登记在你名下,你只能对银行还款,银行也只会向你追偿而不是你朋友,因为合同相对性的原因,与银行建立借贷关系的人是你而不是你朋友,所以你才是银行的债务人,银行要起诉你你只能尽快还款。
2,是否能把他拉进来当被告?
不能,不是一个案件,不能并案处理。
你和银行之间是借贷关系,你和你朋友是另一个借贷关系,不能同案处理,另外,有资格起诉你朋友的人是你而不是银行,银行只能起诉你,而你只能另行起诉你朋友。
3,另外我没有使用房产抵押,银行会查封我的唯一一套房产吗?
有可能。
虽然你没有使用房产抵押,但房产是你名下的财产,如果银行起诉你取得胜诉判决后,你拒不还款或者无力还款的,银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法院查封你名下的房产。
不过这里需要要说明的是,如果你仅有这一套住房的话,法院只能查封冻结,而不会拍卖,因为执行时需要首先保证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
我的补充: 2013-10-11 16:07
4,建议:
首先,及时和银行沟通,说明实际借款人是你朋友,延期还款的事情你不知情,你也并非故意延期不归还贷款,向银行申请看是否能够将还款时间放宽,为你维权争取时间。
其次,立即向你朋友说明情况,要求他一次性将所有贷款还清,并向其说明还款期限。
第三,保留所有证据材料,同时搜集你朋友名下财产,一旦你朋友没有及时还款,你立即向法院起诉要求你朋友还款,同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将你朋友名下财产冻结,便于将来取得胜诉判决后的执行。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你是否还清银行贷款都不影响你起诉你朋友,因为借条中已经明确说明,这笔钱从银行贷给你开始你就实际出借给你朋友了,你作为你朋友的债权人随时有权要求其还款。
第四,如果银行不同意延期你的还贷时间,建议你立即筹钱,将银行贷款还清,否则利息和滞纳金损失也会越来越大,虽说这些你最终都可以向你朋友索赔,但毕竟你给银行还款时还是有压力,尽量将压力减到最少吧。
追问:

多谢,那如果我的房产被查封冻结,我还可以继续居住吗?

回答:

可以继续居住,冻结就是不能买卖不能抵押,其他还都正常。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详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11 15:40
你好,首先,贷款是在你名下,那么你就有义务偿还贷款。至于你们是否写明借款的原因或借给谁,银行不管,所以你现在只能和贷款银行协商然后向你朋友追偿债务。
我的补充: 2013-10-11 15:41
其次,如何向你朋友追偿债务,首先对于有证据证明债务关系的,直接诉讼。如果不能证明的需要证据证明,例如录音、录像、证人证言。对方有偿还能力的(实际执行保证)起诉前搜索对方财产、账户、对外投资,对恶意欠款人最好在起诉同时进行财产保全,以防转移财产。其次,为时间上的问题,你可以先给对方发律师函(催款函),要求对方偿还在一定的时间内,如果你认为没有必要,那么可以直接诉讼,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再低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债务人经法院判决生效后,延迟还款的话则以双倍的利息还款。在此同时,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名下有存款、车辆、住房等都可以向法院提供线索,加大执行力度。
我的补充: 2013-10-11 15:41
再次,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的制约,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第三条途径是,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我的补充: 2013-10-11 15:42
诉讼地: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时效: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的补充: 2013-10-11 15:44
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我的补充: 2013-10-11 15:50
总结:你现在需要和银行协商,看是否可以延期还款,然后你先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来向你朋友要钱。不能把你朋友拉进来做被告。银行会查封你的房产。现在你需要做的就是先和银行协商还款,再向你朋友追偿。
回复时间: 2013-10-11 15:41
一、你有两种方法解决:1、申请追回你朋友为被告。2、另案起诉你朋友追偿回你的损失。你的房产要么被查封,要么被强执行制拍卖。建议小心应付。否则两边你都会亏。
回复时间: 2013-10-11 15:43
你好,银行肯定要向你追索债务,在银行方面认定的实际借贷人是你,你与你朋友之间存在这种债务关系,只能另行起诉你朋友给你造成的实际损失,如需详细咨询建议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3-10-11 15:44
如果对方申请法院查封法院同意是会这么做的。你和他之间的协议只在你们之间有效,你只能在赔付银行的情况下再起诉他向他追要
回复时间: 2013-10-11 15:47
你可以起诉你的朋友还款,会查封
回复时间: 2013-10-11 15:48
你是银行的借款人,肯定起诉你,建议你积极还款。
回复时间: 2013-10-11 15:50
从法律关系上看,在银行与你的贷款纠纷案件中,你不能把你朋友拉进来当被告。但也有折中的处理方法。如你方便,请来电咨询:13811734412
回复时间: 2013-10-11 16:06
1您向银行借款,您需要承担还款责任,银行会申请复议查封您房产,是否拍卖,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2 您朋友给您写的借条,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您朋友还款。申请查封对方的可以执行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我的补充: 2013-10-11 17:22
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回复时间: 2013-10-11 16:55
你只能赔偿了之后向你们朋友主张权利。
回复时间: 2013-10-11 17:06
你好,贷款是你贷出的,与你朋友没有关系,银行只会起诉你,在贷款这个案子中间,你朋友不会追加进来,再者法院也不会同意。
      你还银行的贷款后,可以向朋友追偿。
      详情来电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3-10-11 17:44
积极应诉,申请追加被告人
回复时间: 2013-10-11 18:19
你与你朋友之间存在这种债务关系,只能另行起诉你朋友给你造成的实际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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