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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80年代农村房基地建房产权

 10-11 18:00  悬赏 10  发布者:bukuix……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大兴区 回答:(9)
我婶是农村户口,和我叔叔结婚后在村里的房基地重新建的房子,产权证是我婶的名字,我叔叔2003年不幸因病去世,请问该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我爷爷(叔叔的父亲)是否有对该房产享有继承权。
问题补充:
房子是80年代建的,具体时间记太清楚了,房子是我爷爷出资,但是就怕对方耍无赖,那个年代哪有父亲给孩子盖房还写啥证明条子的,这件事家中的亲属基本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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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0月11日 19时12分
房产的一半属于您叔叔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您爷爷奶奶有权继承。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11 18:11
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享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3-10-11 18:12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3-10-11 18:32
你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继承,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3-10-11 19:00
是夫妻共同财产。
他去世后,一半归你婶,剩下的是你叔的遗产。
你叔遗产继承:继承份额: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继承方式: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联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过户;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过户。
回复时间: 2013-10-11 19:04
房屋属于你叔叔和你婶婶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属于你叔叔的遗产,应该由你婶婶、你爷爷和你叔叔的子女依法继承分割。
回复时间: 2013-10-11 19:58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爷爷对你叔叔的财产有权继承。
回复时间: 2013-10-11 20:30
您好!
1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继承;
2 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
回复时间: 2013-10-11 22:36
是你叔叔他们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的。
你爷爷作为你叔的父亲,是其第一顺序继承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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