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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的纠纷

上海-宝山区 09-10 15:29  悬赏 20  发布者:csj110……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把店铺转让给乙方, 协议里写清楚的经营范围: 酸奶,果茶等饮品。
但是对方现在经营奶茶,被大房东制止.
乙方现在对我说,协议里的"等"就是指所有的饮料,请问我是否要对这事情负责?

请兄弟姐妹解答, 谢谢.
问题补充:
大房东的理由是,不能和其他商场内的商户有冲突. 合同上已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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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10 15:50
很有争议。
大房东制止的理由是什么?
要看你和大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具体内容才能确定
回复时间: 2010-09-10 18:01
1 大房东的行为涉嫌侵犯经营自主权,2 无需负责
回复时间: 2010-09-10 22:55
房东无权干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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