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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索赔

河南-新乡 10-12 15:29  悬赏 20  发布者:l10259……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家儿子今年五岁,9月13日上午10时左右,在幼儿园磕碰受伤:学前班只有一个老师,上课时间老师入厕,小孩从凳子上跌落,右侧眉毛上边缘,因磕碰撕裂3厘米长一道口子。家人赶到时,已经包扎完毕,缝合了四针。当时输消炎水3天,后期一直涂抹芦荟胶,直到现在。已经月余,留下一道突起的红色印痕。我也多方查询、打听后期治疗回复问题。所多的建议是:孩子还小,过一段时间看看再说。并且不主张手术回复,恐怕二次伤害。涂抹药物又没有什么靠谱的。事情就这样拖延了。我原来觉得,我看病,他付钱。可现在,没有医疗费用,而伤害又切实存在。该怎么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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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12 15:40
先与幼儿园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的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后期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3-10-12 16:08
你好,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等经济损失。
回复时间: 2013-10-12 16:34
可以起诉校方
回复时间: 2013-10-12 23:45
你好: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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